水痘是一個常見的疾病,大部分不會造成嚴重的併發症,不過以下兩點是相當重要的!
(1) 隔離
出現症狀之患者可視病情立即就醫採取隔離措施,或在家自行隔離。水痘目前並非須強制隔離之法定傳染病,因此罹患水痘未能符合給予公假規定,惟為使個人能儘速康復及避免傳染給他人,仍應請病假在家休養,直到全身的水 疱均完全結痂變乾為止。並應保持室內空氣流通,遵循呼 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,不得已必須出入公共場所時,應配 戴口罩並穿著長袖衣物。
(2) 治療
個案如出現水痘症狀請配戴口罩並穿著長袖衣儘速就醫, 經醫師評估後,給予口服或靜脈注射抗病毒藥物 (Acyclovir)治療,五天後即可解除隔離限制
須注意,曾施打過疫苗者仍可能罹患水痘,其病程較短(4–6天)、水疱數約50顆以下且症狀表現溫和,傳染力約為未曾接種疫苗患者的1/3,惟曾接種過水痘疫苗者仍有25%至30%可能出現較嚴重的水痘症狀,若水疱多於50處,則傳染力與未曾接種疫苗患者相似,罹病期間仍應與他人區隔,不宜忽視。
疾病管制局建議
12個月至12歲兒童:出生滿12個月接種第1劑公費疫苗,可於滿4到6歲自費接種第2劑。
13歲(含)以上自費接種:未曾接種疫苗且未得過水痘者,應接種兩劑,兩劑間隔四至八週。
家中小寶貝如果可能有暴露到水痘患者風險時!!!
不具有水痘抗體者可於暴露後72小時內注射水痘疫苗,至遲於5天內接種仍可提供7成保護力,以減輕疾病嚴重度,即使超過6天後接種,仍可提供後續保護力。惟水痘疫苗為活性減毒疫苗,高危險族群(包含孕婦及新生兒)並不適合接種,接種水痘疫苗前仍應先經醫師評估,排除接種禁忌。其接種原則建議如下:
1.曾感染水痘或已接種2劑水痘疫苗者,無需再接種。
2.未曾感染水痘者:
(1)未滿13歲:未曾接種者,除公費提供第1劑外,自費接種第2劑;已接種1劑者,自費接種第2劑。
(2)滿13歲以上:未曾接種者,應接種2劑(自費);已接種1劑者,自費接種第2劑。
(3)上述兩劑水痘疫苗接種應間隔至少28天。
接種後可能發生的反應及注意事項~
接種部位可能有發紅、疼痛或腫脹等局部反應。
可能有輕微的發燒,偶有發生高燒、抽搐之現象。
接種後5-26天於注射部位或身上可能出現類似水痘的水泡。
與自然感染水痘病毒一樣,疫苗的病毒可能潛伏在體內,在免疫功能低下時,病毒再活化而表現成帶狀疱疹,但其發生率與症狀都低於自然感染。
資料參考 疾病管制局 https://www.cdc.gov.t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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